黔西南州金融业十条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日前,我州出台《全州金融业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金融业对我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助推我州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一、用好用足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申报工作力度,并通过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信息数据运用,避免申报企业在银行机构之间交叉失信,增强申报企业主业与疫情防控的关联性,提高企业申报成功率,促使更多企业进入国家级、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更多享受中央、省专项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扶持。
二、增加信贷供给总量,提高融资工作效率。一是加强与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二是加强对银行机构执行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减、增速不降”政策的督促考核,确保银行机构2020年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余额水平,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水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从3月起单列中小企业贷款专项计划。三是围绕我州产业规划和发展实际,对全州中小微企业开展全面深入梳理,形成企业有效融资需求清单,并通过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推送各银行机构,提高融资服务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缩短对接时间,促进银行机构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融资“信贷规模不受限制”等优惠政策更快落地见效,切实支持产业、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经营。
三、加强信贷纾困,支持企业稳定授信。督促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满足小微企业合理资金需求,支持企业稳定授信,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2020年6月底前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受疫情影响需要延期还款、续贷的,督促银行机构给予一年以内的续贷安排。
四、严格利率优惠政策执行,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对银行机构执行中央、省各项利率优惠政策的督促考核,确保银行机构对国家级、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BP的上限,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对国家反馈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内服务业市场主体贷款利率低于1.6%,对关系国计民生重点领域和受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的服务业市场主体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下浮10%以上。
五、促进担保优惠政策落地,充分发挥政府性担保机构的融资增信职能作用。一是督促指导全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靠前服务,简化业务审批流程,落实取消反担保政策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担保业务量,在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同时,争取省财政厅更多的担保费补贴;督促指导全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快梳理“4321”存量担保业务,在切实减轻因疫情影响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贷款偿还压力的同时,尽可能争取省财政更多的代偿补偿资金支持。二是将年度工业发展基金预算资金注入州财信担保公司,提高财信担保公司融资担保能力,并加强资金运用效率跟踪问效,督促财信担保公司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不断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覆盖面。三是加强对复退军人、网络商户、精准贫困户、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人员的动态排查梳理和信息共享,促进州人社局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对小微企业300万元以下贷款贴息,对个体工商户15万元以下贷款担保、贴息政策惠及更多创业就业人员。
六、用好用足银行机构特别审批授权,促进更多企业、项目贷款更快落地。督促各县(市、新区)加强与银行机构对接,尽快明确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建设等领域融资承接主体,以缩短银行机构工作对接时间,提高融资工作效率,促进银行机构提高市(州)分支机构疫情期间贷款审批额度政策落地,实现更快更多授信审批,确保疫情期间各银行机构对我州应急贷款的授信审批额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七、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抓好公共卫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政策落地。一是督促相关县(市、新区)加快政策性银行已授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提高政策性银行用信进度。二是组织各县(市、新区)围绕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医共体、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远程医疗设施建设,农村污水垃圾、村容村貌治理等,抓紧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并邀请政策性银行机构提前介入,确保2020年获得政策性银行机构授信审批项目及授信金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八、用好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融资工具,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结合我州产业、企业规划发展实际,认真梳理全州优良国有、民营企业,选择一家州级国有企业作为发债主体,充分利用“绿色通道”高效推进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申报发行工作,为我州产业培育、企业债务化解筹集资金。同时,督促委贷银行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债券委贷资金与银行自营贷款资金“防火墙”,加强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落实资金使用企业反担保措施,确保债券资金安全。
九、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一是针对金融机构为公安、社区等一线防疫人员,一线医护工作者,支援湖北新冠肺炎防治工作医疗队人员,小微企业员工免费提供疫情专属保险保障的实际,及时与相关银行、保险机构对接,尽快向银行、保险机构提供相应人员信息名单,确保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保险保障。二是尽快核准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人口短期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人口疫情期间就业情况,确保因疫情不能返岗人员自2月10日起,以15天为一个赔付阶段,按照每天15元的赔付标准,享受保险公司不超过90天的失业赔偿。
十、强化服务保障。一是建立政金企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州财经委副主任为召集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定期调度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研究各金融机构工作推进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形成政金企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建立金融工作协调服务专班。州县两级财经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抽派业务骨干集中办公,组建州县金融工作协调服务专班,明确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建立微信工作群,确保政策安排、企业需求、工作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共享,日常工作推进中具体问题快速协调解决。三是开通金融工作协调服务热线。州县两级专班开通金融工作协调服务热线,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收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业、脱贫攻坚等领域金融服务需求,督促各相关承办单位及时妥善处置,推动热线办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金融服务工作效率。四是建立金融机构快速响应机制。各金融机构州县分支机构成立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项工作组,主动对接各相关领域金融服务需求,并在营业场所设置“抗击疫情金融服务专区”,为疫情相关行业、企业提供专属金融服务。五是建立疫情期间奖惩机制。由州委财经办会同州金融办、州财政局,将银行机构信贷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对支持力度大、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由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在监管考核评价等方面给予正向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金融机构,由州委财经委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约谈提醒,并通报其上级机构。 (来源:黔西南日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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