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心怀侥幸酒后驾车上路 黔西南高速交警当场查获
3月22日,驾驶员韦某饮酒后,怀着侥幸心理,打算驾车上高速。没想到在驶入站口时发现还有民警执勤,看见民警指挥手势,他迟迟不愿意将车靠边停下,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当天23时许,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册亨联勤片区民警在册亨收费站外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贵E号牌小型轿车在驶进高速时走走停停,行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见状立即警觉起来,打手势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民警发现该男子身上有股浓烈的酒气,且神态萎靡,车内也未见其他人。经询问,该男子姓韦,并且承认他就是该车驾驶员,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韦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韦某告诉执勤民警,晚上在册亨县城内与朋友一起聚会饮酒,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从县城内出发准备回岩架,结果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韦某此时后悔不已,声称不该酒后驾车。
随后,韦某被带至黔西南州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高速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存侥幸心理,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余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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