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追授黔西南州因公牺牲民警贺兵“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日前,共青团中央作出决定,追授黔西南州因公牺牲民警贺兵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贺兵同志生前系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公安局洛万派出所民警。3月20日8点50分,他驾驶警车处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22岁。
作为一名95后的基层公安民警,一名共青团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定信念,自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畏艰难、冲锋在前、持续作战,用年轻生命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体现了当代青年的崇高价值追求和精神品格,彰显了共青团员的先进性,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黔西南州公安机关的青年、团员民警要向贺兵同志学习,同全国新时代青年、团员一道,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前进姿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奋勇搏击,在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伟大警务实战中当先锋、打头阵、勇奉献、建奇功。
(黔西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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