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公告
州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州委安排,州委第八巡察组自2020年5月22日起,对州人大机关党组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州人大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扩展到州人大机关其他处级干部。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察工作要求,以“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为政治标尺,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开展巡察。在聚焦机关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方面,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脱贫攻坚、机构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重点了解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选人用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
三、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州委巡察组主要通过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深入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电子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州人大机关一楼州委第八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二)举报电话:0859——3230186、3220786(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电子信箱:zwd7d8xcz@163.com;
(四)邮政信箱:贵州省兴义市沙井街22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第八巡察组收(邮编:562400)。
(五)设置意见箱:意见箱设置在州人大机关大门处。
根据巡察职责,州委第八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州委第八巡察组
2020年5月21日
(来源:黔西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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