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1712名残疾人获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4月下旬以来,黔西南州获得2020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资金276.4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康复服务、精神病服药等方面支出,全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人均受益补助金1614.72元,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认真落实国家残疾人政策,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把残疾人纳入“困有所助”工程。为缓解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黔西南州根据《贵州省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广泛传播“平等、参与、共享”这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获得2020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76.44万元,主要用于全州179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2万元、补助资金214.8万元,1000名基本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190元、补助资金19万元,533名精神病服药、补助标准为每人800元、补助资金42.64万元,切实帮助解决残疾人的家庭经济困难问题。
在残疾人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各县(市、新区)财政部门与残联部门密切配合,财政部门通过“数据铁笼”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管,严格兑现政策标准和程序,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准调整补助标准、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吴古昌)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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