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三举措”开展医疗废物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工作
为按时高效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实现全州医疗废物处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处置水平,黔西南州“三举措”着力开展医疗废物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工作,要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生活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等机构按照以下重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主要指标情况表》。
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或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不规范;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整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及时收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的转运和处置不符合要求;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整治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倒卖、回收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未及时清运、处理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再利用的输液瓶(袋)用于原用途、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等;医疗机构外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脱离闭环管理等行为。
(李杰)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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