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 我州增至103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发〔2020〕21号)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即在原来每人每月88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并于2020年11月底前按新标准完成待遇发放和补发工作。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至此,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98元增加至每人每月103元,人均基本养老金达每人每月108元(其中:全国基础养老金93元,省级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州、县<市、新区>共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人均个人账户养老金5元)。
目前,黔西南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1.11万人,实际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39.28万人。此次每人每月增加5元的基础养老金后,全州将补发基础养老金982万元,今后每月将增发基础养老金196.4万元。
(黄国祥)
编辑: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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