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一副县级干部栽了!贪污受贿,金额还不少
陈某翔,1962年2月生,贵州安顺人,曾先后担任州交通勘察设计室副主任、主任以及州交通勘察设计院副院长、院长等职。2015年9月,任州宏升资本营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月,兼任州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陈某翔毫无组织观念,对党不忠诚、对组织不老实。2016年1月、2017年4月,陈某翔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不如实报告其名下的车位及以其子名义购买的商铺,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2016年3月,陈某翔采取不负责的态度对待组织函询,不如实向组织说明其存在的问题。
“清廉是福,贪欲是祸。”但陈某翔却心存侥幸,不相信“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铁律。经查,陈某翔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单位工作人员以发放聘用人员工资、生活补助的名义,虚列支出套取公款归自己所用,非法占有公共财物8万余元。为一己私利,陈某翔滥用职权,在设计项目、资质外借、拨付项目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共计91万元,其中收受他人贿赂22万余元。
“世路无如贪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贪腐到头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2017年11月,因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陈某翔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9年9月,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1852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州纪宣)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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