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2009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聘用
简 章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09年我市事业单位拟通过公开招考方式新增人员283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招考聘用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聘用单位及职位
详见《兴义市2009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聘用职位一览表》(附件一),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招考聘用对象、条件
(一)招考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报考教师职位的须取得与报考职位学科及层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兴义市高级职业中学除外)。
3、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的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7、在我市服务期满或仍在岗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8、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2007年以来经全省统一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②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③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⑤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⑥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由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报名时间:2009年9月23日至25日 9:00-17:00。
报名地点: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体操房。
报名费:90.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2009年毕业生可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报考教师职位的还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兴义市高级职业中学除外)。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或户口簿。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兴义市2009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8、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于2009年10月14日至16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
(三)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
2、在本市服务期满或仍在岗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3分,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市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需提供市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市招考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报考教育系统以外其他事业单位职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教师职位的采取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兴义市高级职业中学除外);报考兴义市高级职业中学职位的采取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财会职位的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V6w兴义之窗(黔西南综合信息门户,金州人民网上家园)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招考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
笔试时间:2009年10月18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定面试或测试方案,报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批复后组织实施。
报考播音员、主持人职位的考生,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笔试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笔试。经面试未能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参加考试或退取报名费。
报考播音员、主持人职位以外其他事业单位职位的考生,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兴义市高级职业中学以外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或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占50%的方式计算;报考兴义市高级职业中学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20%,操作技能测试占20%的方式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市人事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5天。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六、体检
体检统一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分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职位进入体检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在县级以上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察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市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2007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7、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0、经市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 经笔试、面试或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二) 凡经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V6w兴义之窗(黔西南综合信息门户,金州人民网上家园)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整聘用岗位。V6w兴义之窗(黔西南综合信息门户,金州人民网上家园) V6w兴义之窗(黔西南综合信息门户,金州人民网上家园)
(五)经招考聘用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V6w兴义之窗(黔西南综合信息门户,金州人民网上家园)V6w兴义之窗(黔西南综合信息门户,金州人民网上家园)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220490(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3222471(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兴义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
开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