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人发﹝2009)156号)、《贵州省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就2010年我州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人数和聘用周期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招聘。(一)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三)身体健康。(四)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执业医师共5名,聘用期限为5年。招聘的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能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其它公共卫生服务。
二、招聘工作地点和执业范围
安龙县戈塘镇卫生院妇产医师1名;兴仁县回龙镇卫生院内、儿科1名;贞丰县长田乡卫生院临床医师1名;普安县三板桥镇卫生院临床医师1名;册亨县双江镇中心卫生院全科医师1名。
三、招录招聘程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18日。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卫生局。2、报名时须持报名表一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报名表可在各报名点索取或登陆贵州卫生信息网、贵州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3、每人需交纳报名费50元。4、报名工作结束后,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统一印发笔试准考证。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25日,由本人凭报名费收据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工资待遇
聘用的执业医师,其待遇使用国家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经费经省卫生厅审核、下达县(市、区)卫生局,由县(市、区)卫生局逐月发放给受聘医师。
详情请登陆贵州卫生信息网(www.gzwst.gov.cn)、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联系电话:黔西南:0859-3116097 省卫生厅:0851-6823269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