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事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决定在全省在编人员中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6名。为确保本次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调单位及人数。
具体考调单位及岗位详见《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公开考调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立足县情,合理配置医疗技术人员;
三、公开考调的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湄潭县在编人员工作年限在五年及以上(200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县外在编人员不限工作年限;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热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具备胜任相应业务技能操作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志愿在合同所签岗位工作8年以上;
(六)符合《职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聘用:
1、受过纪律处分或受过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未能按招聘程序按时提供个人档案者。
四、公开考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三)资格审查;(四)考试;(五)体检;(六)考核;(七)公示;(八)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就考调专业、条件、程序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要求:按具体岗位报名。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验证后交复印件一份)、《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到报名表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外在编人员需同时出具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报名考务费150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招考计划予以取消或按比例调整该岗位招考计划数。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考生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16日 — 18日
上午8:30 — 11:30 下午14:30 — 17:30
3、报名地点: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湄潭县湄江镇天文大道交警队旁)。联系电话:4227336。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湄潭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至考调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聘用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若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以职称高者进入体检。
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60%。
1、考试内容: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招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等。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调岗位人数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若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2)专业技能测试为实际操作。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进入体检,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3年1月22日上午9:00 — 11:30。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3年1月29日上午9:00开始。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月21日
上午8:30 — 11:30 下午14:30 — 17:30
5、领取准考证地点: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或有自愿放弃体检的, 按考试总成绩从专业技能测试人员(60分及以上者)中依次等额递补。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湄潭县2013公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未能按时提供本人个人档案者,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专业技能测试人员(60分及以上者)中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聘用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程序和上述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计妇中心签订8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原则上不予调动、借调和辞职。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考调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人力资源社保局,负责招考日常事务工作。
六、工作监督
考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察局)、
七、本简章由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
1、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考调 单位 | 考调岗位类别 | 岗 位 | 考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条件 |
|
湄潭县计妇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 | 临床医师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执业助理医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专业技术人员 | 检验医师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
专业技术人员 | 妇产科医师 | 3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女性,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执业助理医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2、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
3、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经县人事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决定在全省在编人员中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6名。为确保本次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调单位及人数。
具体考调单位及岗位详见《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公开考调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立足县情,合理配置医疗技术人员;
三、公开考调的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湄潭县在编人员工作年限在五年及以上(200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县外在编人员不限工作年限;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热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具备胜任相应业务技能操作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志愿在合同所签岗位工作8年以上;
(六)符合《职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聘用:
1、受过纪律处分或受过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未能按招聘程序按时提供个人档案者。
四、公开考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三)资格审查;(四)考试;(五)体检;(六)考核;(七)公示;(八)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就考调专业、条件、程序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要求:按具体岗位报名。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验证后交复印件一份)、《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到报名表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外在编人员需同时出具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报名考务费150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招考计划予以取消或按比例调整该岗位招考计划数。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考生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16日 — 18日
上午8:30 — 11:30 下午14:30 — 17:30
3、报名地点: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湄潭县湄江镇天文大道交警队旁)。联系电话:4227336。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湄潭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至考调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聘用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若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以职称高者进入体检。
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60%。
1、考试内容: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招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等。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调岗位人数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若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2)专业技能测试为实际操作。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进入体检,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3年1月22日上午9:00 — 11:30。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3年1月29日上午9:00开始。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月21日
上午8:30 — 11:30 下午14:30 — 17:30
5、领取准考证地点: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或有自愿放弃体检的, 按考试总成绩从专业技能测试人员(60分及以上者)中依次等额递补。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湄潭县2013公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未能按时提供本人个人档案者,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专业技能测试人员(60分及以上者)中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聘用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程序和上述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计妇中心签订8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原则上不予调动、借调和辞职。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考调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人力资源社保局,负责招考日常事务工作。
六、工作监督
考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察局)、
七、本简章由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
1、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考调 单位 | 考调岗位类别 | 岗 位 | 考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条件 |
|
湄潭县计妇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 | 临床医师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执业助理医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专业技术人员 | 检验医师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
专业技术人员 | 妇产科医师 | 3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女性,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执业助理医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2、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
3、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调县计妇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