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体检规定,经我县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行体检,现将体检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3年1月17日早上7点钟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阶梯教室报到集中,逾期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二、体检地点:临时通知。
三、体检对象: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名单(附后)。
四、体检具体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2013年1月16日22:00时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
(二)考生在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
(三)按本次招考简章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收取,每位考生自备体检费150.00元。
(四)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五)考生要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填写完毕后交给指定工作人员。
(六)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体检纪律要求,不得擅自离开。
(七)对违反体检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八)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未体检完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12日
按照《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体检规定,经我县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行体检,现将体检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3年1月17日早上7点钟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阶梯教室报到集中,逾期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二、体检地点:临时通知。
三、体检对象: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名单(附后)。
四、体检具体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2013年1月16日22:00时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
(二)考生在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
(三)按本次招考简章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收取,每位考生自备体检费150.00元。
(四)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五)考生要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填写完毕后交给指定工作人员。
(六)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体检纪律要求,不得擅自离开。
(七)对违反体检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八)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未体检完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