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稳定、务实、高效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根据国务院、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经市领导同意,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王庄乡、犁倭乡、卫城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各1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招聘人数:3名
三、招聘条件:
清镇市城镇户口,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事业,能为残疾人服务,熟悉电脑操作,会应用常用办公软件,具备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3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亲友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属精神或智力残疾的人员;
3、父母双方(单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高校毕业生。
方可参加应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清镇市残联(云岭大街三中门口)。
五、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或父母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寸免冠照片3张。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报名费。本次招聘采取分乡(镇)集中面试的方式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待遇
每月工资930元,缴纳社会保险。执行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
七、体检
初步录用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参加体检,对参加体检不合格人员,从报名对象中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地点: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524806(市残联)
2520724(市人力资源市场)
监督举报电话:2522490(市监察局)
清镇市残疾人联合会
清镇市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稳定、务实、高效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根据国务院、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经市领导同意,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王庄乡、犁倭乡、卫城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各1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招聘人数:3名
三、招聘条件:
清镇市城镇户口,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事业,能为残疾人服务,熟悉电脑操作,会应用常用办公软件,具备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3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亲友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属精神或智力残疾的人员;
3、父母双方(单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高校毕业生。
方可参加应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清镇市残联(云岭大街三中门口)。
五、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或父母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寸免冠照片3张。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报名费。本次招聘采取分乡(镇)集中面试的方式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待遇
每月工资930元,缴纳社会保险。执行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
七、体检
初步录用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参加体检,对参加体检不合格人员,从报名对象中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地点: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524806(市残联)
2520724(市人力资源市场)
监督举报电话:2522490(市监察局)
清镇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