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13-07-12 12:43:46 来源:贵州人才网 作者: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在校学生7000余人。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聘用制专职辅导员。为确保选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聘用制专职辅导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敢于抵制、批评不良倾向和行为。
    (四)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爱岗敬业,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五)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热心为学生服务,具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生事务管理的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以后出生)。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0日至7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花溪大学城栋青路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房间号:310、312)
    联系人:冯老师 代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06039,8506037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将个人资料提交至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聘用制专职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提交的个人材料是:学历、学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组织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中小学教师应提供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免冠正面一寸近照4张。
    2、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学院招聘聘用制专职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资格审核合格者,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7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领取准考证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领取地点: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花溪校区行政办公楼三楼,房间号:310、312)。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面试答辩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答辩对象。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答辩。
    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答辩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答辩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答辩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如递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答辩成绩高的列为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在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答辩、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学院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2013年8月26日至30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五天。

五、聘用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院招聘聘用制专职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聘用空额,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程序等额递补。
    (四)聘用制专职辅导员聘期3年,聘期满后,表现优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可续聘,并按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聘用制专职辅导员工作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招聘期间,考生手机应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联系电话:0851-8506038, 8506039;
          监督电话:0851-8506007, 8506052。

七、未定事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2013年7月5日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人才网 | 2013-07-12 12:43:46 |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在校学生7000余人。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聘用制专职辅导员。为确保选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聘用制专职辅导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敢于抵制、批评不良倾向和行为。
    (四)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爱岗敬业,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五)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热心为学生服务,具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生事务管理的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以后出生)。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0日至7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花溪大学城栋青路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房间号:310、312)
    联系人:冯老师 代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06039,8506037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将个人资料提交至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聘用制专职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提交的个人材料是:学历、学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组织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中小学教师应提供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免冠正面一寸近照4张。
    2、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学院招聘聘用制专职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资格审核合格者,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7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领取准考证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领取地点: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花溪校区行政办公楼三楼,房间号:310、312)。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面试答辩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答辩对象。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答辩。
    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答辩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答辩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答辩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如递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答辩成绩高的列为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在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答辩、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学院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2013年8月26日至30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五天。

五、聘用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院招聘聘用制专职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聘用空额,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程序等额递补。
    (四)聘用制专职辅导员聘期3年,聘期满后,表现优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可续聘,并按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聘用制专职辅导员工作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招聘期间,考生手机应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联系电话:0851-8506038, 8506039;
          监督电话:0851-8506007, 8506052。

七、未定事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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