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7-30 14:53:24 来源: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局)、工业和特色产业局、工商业联合会、州直相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工程、农业、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各级工商联负责,经济、会计、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各级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工业和特色产业局、工商联要及时成立“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具体负责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的审核、送评工作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评审工作。

    二、大力宣传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调动民营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参与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政策、评审条件等进行广泛宣传,让民营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及时准确了解相关职称政策、申报条件、申报渠道、申报程序、申报时间等。

    三、设立咨询平台,及时、耐心、准确解答有关政策,积极帮助民营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做好职称申报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投诉,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四、2013年民营经济组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工作单位变动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五、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于9月30日以前上报,我州计划于11月30日以前完成评审工作。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联组织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其规定的时间执行。

    六、《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民营经济组织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请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栏目下载,或在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联的专门网站下载。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220523

    州民营经济发展局评聘办公室   3222271

    州工商联合会评聘办公室       8700693

 

    附件:1、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

    2、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4、申报材料清单。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民营经济发展局        黔西南州工商联合会

                       

    二0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3-07-30 14:53:24 |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局)、工业和特色产业局、工商业联合会、州直相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工程、农业、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各级工商联负责,经济、会计、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各级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工业和特色产业局、工商联要及时成立“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具体负责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的审核、送评工作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评审工作。

    二、大力宣传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调动民营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参与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政策、评审条件等进行广泛宣传,让民营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及时准确了解相关职称政策、申报条件、申报渠道、申报程序、申报时间等。

    三、设立咨询平台,及时、耐心、准确解答有关政策,积极帮助民营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做好职称申报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投诉,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四、2013年民营经济组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工作单位变动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五、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于9月30日以前上报,我州计划于11月30日以前完成评审工作。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联组织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其规定的时间执行。

    六、《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民营经济组织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请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栏目下载,或在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联的专门网站下载。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220523

    州民营经济发展局评聘办公室   3222271

    州工商联合会评聘办公室       8700693

 

    附件:1、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

    2、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4、申报材料清单。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民营经济发展局        黔西南州工商联合会

                       

    二0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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