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和减少贵州省2012年选调生部分职位选调计划的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2〕12号)规定,我省2012年选调生网上报名工作已于2月26日下午17时结束。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取消和减少部分职位选调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晴隆县法院等10个无人报名和赫章县法院等13个报名人数为1的职位。
二、减少关岭县检察院等5个报名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但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在1:1及以下职位的选调计划,使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达到1:1以上。
三、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申请改报其他未被取消的职位,也可放弃报考并申请退还报名费。
四、申请改报或放弃报考申请退费的考生,需于2012年3月13日17: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带条形码)、书面申请,到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进行审核。如果考生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由考生将本人亲自签名后的改报或退费申请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传真至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统一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进行修改或退费。
五、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超过规定时间,未向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申请修改或退费的具体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省委办公大楼12楼1237房间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
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
0851-5892549(传真)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0851-6992245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851-6697707
附:贵州省2012年选调生取消和减少选调计划职位表.xls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 州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贵 州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 州 省 公 务 员 局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