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充分酝酿,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开选拔学校副科长级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职数
晴隆民族中学等学校副科长级职位7个。
报名时暂不确定报考职位,由县委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竞职演讲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具体职位。
二、范围和对象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公开选拔。
(二)选拔对象
全县(含省、州驻县)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
1.身体健康,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工作年限满3年及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干部,晴隆民族中学、晴隆县第二中学、晴隆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中层干部,晴隆县宁交中学、晴隆县学官职业中学副校长,14个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可不受专业技术职称的限制。
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2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及不定等次(试用期除外)情况的。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凡符合报考选拔职位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愿报名须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是否同意其参加报名的意见;组织推荐报名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并征求本人意见。
报名人员在乡镇(含乡镇学校)工作的,由报名人员所在乡镇党委和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查和推荐意见。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选办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报考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在乡镇党委(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对本乡镇(单位)报名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组织考试
县公开选拔学校副科长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统筹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数的权重分配为: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时,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低于8︰1比例的由县公选办按规定减少此次选拔职位数额。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占40%和60%。
2.面试。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3︰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工作由县公开选拔学校副科长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四)组织考察
按考察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2︰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察对象本人要求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差额提出拟任用人选建议,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竞职演讲。县委常委会议结合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竞职演讲情况,进行现场差额票决,通过差额票决,确定拟任用人选。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根据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的拟任用人选,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职位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进行任前公示。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任用的干部,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任职满一年后进行考核,不胜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6日。
(二)报名地点:
晴隆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县人大一楼>)。
(三)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晴隆县2013年公开选拔学校副科长级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点领取或通过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ql.gov.cn>下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1份,并交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及电子版照片)。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进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拔学校副科长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616816(县公选办)
监督电话:7612055(县纪委信访专用举报电话)
761238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
晴隆县公开选拔学校副科长级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充分酝酿,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开选拔学校副科长级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职数
晴隆民族中学等学校副科长级职位7个。
报名时暂不确定报考职位,由县委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竞职演讲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具体职位。
二、范围和对象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公开选拔。
(二)选拔对象
全县(含省、州驻县)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
1.身体健康,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工作年限满3年及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干部,晴隆民族中学、晴隆县第二中学、晴隆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中层干部,晴隆县宁交中学、晴隆县学官职业中学副校长,14个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可不受专业技术职称的限制。
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2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及不定等次(试用期除外)情况的。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凡符合报考选拔职位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愿报名须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是否同意其参加报名的意见;组织推荐报名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并征求本人意见。
报名人员在乡镇(含乡镇学校)工作的,由报名人员所在乡镇党委和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查和推荐意见。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选办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报考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在乡镇党委(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对本乡镇(单位)报名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组织考试
县公开选拔学校副科长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统筹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数的权重分配为: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时,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低于8︰1比例的由县公选办按规定减少此次选拔职位数额。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占40%和60%。
2.面试。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3︰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工作由县公开选拔学校副科长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四)组织考察
按考察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2︰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察对象本人要求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差额提出拟任用人选建议,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竞职演讲。县委常委会议结合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竞职演讲情况,进行现场差额票决,通过差额票决,确定拟任用人选。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根据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的拟任用人选,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职位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进行任前公示。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任用的干部,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任职满一年后进行考核,不胜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6日。
(二)报名地点:
晴隆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县人大一楼>)。
(三)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晴隆县2013年公开选拔学校副科长级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点领取或通过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ql.gov.cn>下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1份,并交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及电子版照片)。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进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拔学校副科长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616816(县公选办)
监督电话:7612055(县纪委信访专用举报电话)
761238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
晴隆县公开选拔学校副科长级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