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女兵征集政策公告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今年女兵继续实行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在征集对象、征集条件、选拔机制等方面作了新的调整。为方便广大适龄女青年报名参军,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
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二、征集条件。年龄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其他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应征女青年在互联网上登录预征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无法上网的也可到县(市、区)人武部和乡镇(街道)武装部开设的网上报名站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5日18时。
欢迎广大适龄女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责编:高洁、陈康清)
2013年女兵征集政策公告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今年女兵继续实行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在征集对象、征集条件、选拔机制等方面作了新的调整。为方便广大适龄女青年报名参军,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
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二、征集条件。年龄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其他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应征女青年在互联网上登录预征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无法上网的也可到县(市、区)人武部和乡镇(街道)武装部开设的网上报名站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5日18时。
欢迎广大适龄女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责编:高洁、陈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