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社通〔2013〕124号
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
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义龙新区工委政治部、义龙新区管委会人社分局、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州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州级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8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时间为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3月10日,州直各单位考核审核备案确认时间为2014年2月15日至3月10日。各县(市)人社部门、义龙新区人社分局于2014年3月10日前将本地区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贵州省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及辞职、辞退、受处分人员汇总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以及辞职、辞退、受处分的人员需附说明,州直单位请附“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一份。
二、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黔人社厅通〔2013〕589号文件规定执行。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出规定比例,今年确定为优等次的人数控制在15%以内,获省部级表彰的先进集体,经批准,优秀等次人数可控制在18%以内。凡当年荣获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的个人,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指标,《优秀证书》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盖章。专业技术人员以获专业技术资格填报,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在《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职务”栏内注明,如“工程师(科长)”;上报的各种表格为电子表格,请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任免奖惩科用U盘拷贝或到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qxnrsj.gov.cn/。
附件:1.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89号)
2.州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提高优秀比例核定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