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社通〔2013〕125号
关于转发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
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义龙新区工委政治部、义龙新区管委会人社分局、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州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7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13年年度考核仍然以黔组通〔2007〕135号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70号)文件执行。
二、我州
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时间为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3月10日。州直单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确认时间为2014年2月15日至2014年3月10日。各县(市)人社局、义龙新区人社分局于2014年3月10日前将本地区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考核人员汇总表及辞职、辞退、受处分人员汇总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以及辞职、辞退、受处分的人员需附说明,州直单位请附“工作人员花名册”一份。上报的各种表格为电子表格,请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任免奖惩科用U盘拷贝或到黔西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qxnrsj.gov.cn/。
三、按照文件规定,州直单位需要提高优秀比例15%以上的,还要报送《州直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提高优秀等次比例核定表》(表样附后),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同时报《优秀证书》到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附件:
1.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70号)文件
2.州直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提高优秀等次比例核定表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