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等规定,结合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副科级领导职位缺额状况,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的职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共设副科级职位2个,具体为: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1名、民政局副局长1名。
遴选范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社会事务管理系统和教育系统人员。
三、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四年及以上工龄(2010年1月31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任科员或股级(含副股级)职务三年及以上(2011年1月31日前任职),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事业单位人员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国家公职人员的;
5、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方案。在黄果树电子政务网、黄果树电视台公布遴选方案,并印发辖区两镇、工管委各部门(单位),公布遴选的职位、条件和遴选程序。
(二)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推荐报名的需征得本人同意。个人现场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至16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4年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文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须现场审核原件;任职文件复印件须经组织人事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公章),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职位要求相应职称的,需附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遴选条件,由工委组织人事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若遴选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足5名,形不成有效竞争,则取消该职位本次遴选。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一次。
(四)笔试。笔试采取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针对一定题材,由考生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答辩。笔试实行100分制。笔试结束后,按每个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面试采取竞职演讲和答辩的方式,并采取大评委制进行评分。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遴选职位数与进入体检人数比例为1:3,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差额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工委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对差额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由工委组织人事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差额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八)确定人选。工委组织人事部综合分析考察对象实际情况,根据遴选职位需要,提出拟任职差额人选建议,报工委会议差额票决。
(九)公示。拟任人选确定后,通过黄果树电子政务网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任职。公示结束后,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任职试用期一年。
工委会议票决未任用的同志,根据考察情况和个人特长,经工管委会议研究同意,可作为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副科级干部公开遴选工作在工委的领导下,由工委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实施,区纪工委(监察局)全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53-3596049。
六、其他事宜
公开遴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遴选其它工作程序及安排详见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电子政务网(网址:http://hgs.anshun.gov.cn)。
本次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其他具体事宜,由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3-3596022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等规定,结合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副科级领导职位缺额状况,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的职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共设副科级职位2个,具体为: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1名、民政局副局长1名。
遴选范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社会事务管理系统和教育系统人员。
三、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四年及以上工龄(2010年1月31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任科员或股级(含副股级)职务三年及以上(2011年1月31日前任职),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事业单位人员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国家公职人员的;
5、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方案。在黄果树电子政务网、黄果树电视台公布遴选方案,并印发辖区两镇、工管委各部门(单位),公布遴选的职位、条件和遴选程序。
(二)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推荐报名的需征得本人同意。个人现场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至16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4年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文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须现场审核原件;任职文件复印件须经组织人事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公章),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职位要求相应职称的,需附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遴选条件,由工委组织人事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若遴选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足5名,形不成有效竞争,则取消该职位本次遴选。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一次。
(四)笔试。笔试采取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针对一定题材,由考生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答辩。笔试实行100分制。笔试结束后,按每个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面试采取竞职演讲和答辩的方式,并采取大评委制进行评分。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遴选职位数与进入体检人数比例为1:3,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差额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工委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对差额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由工委组织人事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差额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八)确定人选。工委组织人事部综合分析考察对象实际情况,根据遴选职位需要,提出拟任职差额人选建议,报工委会议差额票决。
(九)公示。拟任人选确定后,通过黄果树电子政务网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任职。公示结束后,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任职试用期一年。
工委会议票决未任用的同志,根据考察情况和个人特长,经工管委会议研究同意,可作为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副科级干部公开遴选工作在工委的领导下,由工委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实施,区纪工委(监察局)全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53-3596049。
六、其他事宜
公开遴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遴选其它工作程序及安排详见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电子政务网(网址:http://hgs.anshun.gov.cn)。
本次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其他具体事宜,由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3-359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