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工业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 月23日及以后出生)。如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18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止2018年10月11 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止2018年10月 11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8年10月 11 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六)截止2018年 10月11 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一)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二)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18年10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毕节教育云等。
报名时间:2018年 10月22日—2018年10月24日(上午9:00—下午5:00)。
(三)报名地址:毕节市工业学校同心楼408(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四)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毕节市工业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毕节教育云、毕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一式二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及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
3.报名时,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学校、教管中心、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或《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按实际报名合格人数开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考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止的时间为2018年10 月29日下午6:00前。招聘职位计划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毕节教育云等公布。
报名合格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10:1比例的,则报考该职位的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试教);达到10:1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试教)人数与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0:1比例以内(含10:1)确定面试(试教)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试教)人员。
3.资格审查由毕节市工业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毕节市工业学校具体负责。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复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下午5:0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类别及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8年 11 月3日上午9∶00 — 11∶00 。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教育云网站公布。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试教)及总成绩
(一)面试(试教)
1.面试(试教)由毕节市工业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10:1比例的,报考该职位的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试教),其面试(试教)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0:1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试教)人数与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0:1比例以内(含10:1)确定面试(试教)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试教)人员。
2.进入面试(试教)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试教)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试教)。面试(试教)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毕节教育云网站公布。
3.面试(试教)方式
面试(试教)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分别进行,面试(试教)以考评应聘者组织教学以及课堂教学能力为主,面试(试教)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试教)成绩为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
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20分钟,其中:15分钟上课、5分钟说课。
面试(试教)总分为100分,其中:上课试教占70分,说课占30分。
4.面试(试教)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教育云网站公布。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10:1比例职位的考生:总成绩=面试(试教)成绩。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0:1比例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试教)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试教)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试教)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试教)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对象。具体情况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教育云网站公布。
未参加面试(试教)、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10:1比例职位的考生面试(试教)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或面试(试教)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面试(试教)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教育云网站公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工业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相关资格证书的。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教育云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3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8300078(毕节市工业学校党政办公室)
0857-8222391(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
0857-8339349(毕节市第十纪检监察组)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工业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教育云等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毕节市工业学校2018职位表.xlsx
附件2,3,4下载请点击
附件二:毕节市工业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报名表2.doc
附件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doc
附件四: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