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评选推荐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明电[2012]9号)精神,经州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拟推荐评选以下单位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望谟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先进个人: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姚永坤
贞丰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王发武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20日—8月25日,如对上述拟授称号有异议,请于2012年8月25日前向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反映。
联系电话:0859-3241595、3243703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