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八月八”、中秋节、国庆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八月八”、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苗族传统节日“八月八”:9月24日(农历八月初八为星期日)放假1天。各级党政机关必须保证足够人员值班,以利上下级对接工作。
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