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是2012年5月,经州编委将州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中心职能整合划入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正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实施人才战略,选拔和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为全州疾控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中心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全国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3人(其中:研究生8人,本科5人),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民服务意识;
2、本科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具体见引进专业)。
5、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校院级学生干部;
(2)获校级以上奖励、学习成绩优秀;
(3)有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或参与和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且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
二、引进专业、名额
本科医学检验或卫生检验5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或预防医学(流行病学)8名。
三、聘用待遇
1、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2006]45号)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根据州党办发[2012]2号《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属于以下之一的,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及津贴: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的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补贴100万元,每月岗位津贴为5000元。
(2)省级选拔管理的专家、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博士生导师;主持并获得部、省级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补贴50万元,每月岗位津贴为1000元。
(3)全日制博士生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补贴25万元,每月岗位津贴为600元。
(4)全日制博士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补贴15万元,每月岗位津贴为300元。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和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一次性给予购房及生活补贴3万元,每月岗位津贴为100元。
注:重复身份的按高津贴执行,不重复发放。
高层次人才津贴的享受对象均为在管理期内考核合格的在职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年限期满后,继续留在我州工作的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津贴。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到黔西南州疾控中心综合科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云南医学院)、2012年12月25(贵阳医学院)、2012年12月27日(遵义医学院)。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以上时间以各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云南医学院、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3)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报名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差错,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省外院校毕业生可以在以上三所医学院招聘时间参加招聘。
(二)面试
由面试组实施。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组设置,由5名或7名考官组成,由固定人员完成三所学院考生的面试。
2、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
3、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
考核小组根据三所学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综合评议,由高到低与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的;
(3)其他经考核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时,该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在考核小组领导下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聘用。
经综合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试用期一年(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将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并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转移到当地人才交流机构保管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它处。
五、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工作人员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考生违反引进规定和纪律,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请州卫生局纪检组人员参加)主要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并监督引进工作程序。面试所有资料,由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密封,并将面试资料保存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疾控中心人才引进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115115黔西南州疾控中心综合科
监督电话:0859—3116037州卫生局纪检组
黔西南州疾控中心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1月26日
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急需人才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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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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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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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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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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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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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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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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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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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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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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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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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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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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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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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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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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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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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情况
和纪检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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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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