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经2018年8月31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协管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谭代宽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程 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忠帮 (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 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颜 焘 (党组成员、经检大队大队长)
胡 进 (党组成员、稽查大队大队长)
领到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教育股,王忠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文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侯应富、许鹏同志任办公室成员,具体做好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岗位职责
协助做好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单位分配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志,工作负责,热爱市场监管工作;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普安县户籍的公民,年龄20岁以上,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至1998年9月14日出生)。
六、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市场协管员12名。采取定向报名,全部实行聘用制,由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七、招聘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9点至9月14日下午6点。(周末不报名)。
2.报名地点: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人事教育股。
3.报名提交资料:
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提前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好《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市场协管员报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2张,接受资格审查。
4.报名人数按照1:2比例以上确定。
(三)考试
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1.笔试采取百分制,全部为选择题,主要测试考生对普安县情的了解、公共基础知识。
2.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如有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再次进行第二次笔试,以第二次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分数为60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人员;
(5)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人员。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即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聘用后月工资2300元/月(含社会保险),工资按月发放。
八、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原则和程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纪委、监委机关举报。
九、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李文杰(13885930264)
许鹏(15285116533)
附件: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市场协管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5日
根据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经2018年8月31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协管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谭代宽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程 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忠帮 (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 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颜 焘 (党组成员、经检大队大队长)
胡 进 (党组成员、稽查大队大队长)
领到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教育股,王忠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文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侯应富、许鹏同志任办公室成员,具体做好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岗位职责
协助做好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单位分配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志,工作负责,热爱市场监管工作;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普安县户籍的公民,年龄20岁以上,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至1998年9月14日出生)。
六、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市场协管员12名。采取定向报名,全部实行聘用制,由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七、招聘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9点至9月14日下午6点。(周末不报名)。
2.报名地点: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人事教育股。
3.报名提交资料:
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提前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好《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市场协管员报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2张,接受资格审查。
4.报名人数按照1:2比例以上确定。
(三)考试
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1.笔试采取百分制,全部为选择题,主要测试考生对普安县情的了解、公共基础知识。
2.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如有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再次进行第二次笔试,以第二次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分数为60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人员;
(5)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人员。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即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聘用后月工资2300元/月(含社会保险),工资按月发放。
八、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原则和程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纪委、监委机关举报。
九、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李文杰(13885930264)
许鹏(15285116533)
附件: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市场协管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