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隆里古城综合执法中队协勤人员3名。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构成:基本工资+岗位津贴+通讯费+生活费+执法津贴。
2、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锦屏户籍,获得国家承认中专(含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复退军人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2、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
3、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0年10月25日及以前出生—1983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要求4125px以上,女性身高要求3875px以上。视力好,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6、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7、符合《岗位一览表》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⑴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⑵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五年内人员。
⑶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⑷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⑸曾被招聘单位辞退、解聘、开除和自动辞职的人员。
⑹女性身高低于3875px,男性身高低于4125px。
四、信息发布
通过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 11月5 日—2018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锦屏县隆里古城保护与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隆里乡人民政府大楼三楼310)
联系电话:0855--7180199 15186816713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锦屏县隆里古城综合执法协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六、考试方式
(一)面试
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参加面试。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锦屏县隆里古城保护与开发管理委员会
(二)加分因素
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
1.退伍军人;
2.曾受过单位以上表彰;
3.持有机动车驾照C照以上者。
(三)总成绩比例计算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占100%,即: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X100%+因素加分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计划数1:1比例从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中按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五年内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有曾被招聘单位辞退、解聘、开除和自动辞职的人员
九、聘用
经报名、体检、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锦屏县隆里古城保护与开发管理委员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聘用期限:一年一签。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面试、体检等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劳动合同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终止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隆里古城综合执法中队协勤人员3名。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构成:基本工资+岗位津贴+通讯费+生活费+执法津贴。
2、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锦屏户籍,获得国家承认中专(含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复退军人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2、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
3、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0年10月25日及以前出生—1983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要求4125px以上,女性身高要求3875px以上。视力好,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6、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7、符合《岗位一览表》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⑴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⑵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五年内人员。
⑶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⑷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⑸曾被招聘单位辞退、解聘、开除和自动辞职的人员。
⑹女性身高低于3875px,男性身高低于4125px。
四、信息发布
通过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 11月5 日—2018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锦屏县隆里古城保护与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隆里乡人民政府大楼三楼310)
联系电话:0855--7180199 15186816713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锦屏县隆里古城综合执法协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六、考试方式
(一)面试
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参加面试。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锦屏县隆里古城保护与开发管理委员会
(二)加分因素
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
1.退伍军人;
2.曾受过单位以上表彰;
3.持有机动车驾照C照以上者。
(三)总成绩比例计算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占100%,即: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X100%+因素加分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计划数1:1比例从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中按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五年内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有曾被招聘单位辞退、解聘、开除和自动辞职的人员
九、聘用
经报名、体检、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锦屏县隆里古城保护与开发管理委员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聘用期限:一年一签。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面试、体检等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劳动合同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终止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