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8年贵州科学院简化程序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贵州科学院网站查询。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在40周岁(197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2月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科学院网站发布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简化招聘程序工作公告。公告时间从2018年11月22日到 2018年11月3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贵州科学院统一组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各用人单位现场接受报名及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贵州科学院11楼会议室(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1号)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科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应届毕业或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未签订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后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待业人员须提供最近一次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现场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2018年贵州科学院简化程序公开招聘职位表》、应聘人员填写的《贵州科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2)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进入面试环节。
(3)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4)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情况在贵州科学院网站公告。
(二)面试
面试由贵州科学院统一组织。根据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相关知识进行考核测试。
1、面试时间在贵州科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成绩、进入体检对象一并在贵州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检
体检对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查阅应聘人员人事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科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聘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工作在贵州科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二)贵州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8642076;
监督电话:0851-88501166。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科学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1、2018年贵州科学院简化程序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2、贵州科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