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精神,经研究,黔西南州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1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水务局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考调工作的组织和上报工作。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三、考调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满两年及以上,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违纪记录;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报考情形的不予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水务局(贵州省兴义市盘江西路3号)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859-3224975、3224758
3.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并同时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4) 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州直单位除外)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5)报考人员交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6)《黔西南州水务局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按报名人数至少达到2: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的考调计划。
六、考试形式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黔西南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黔西南州水务局五楼会议室。
3、面试成绩在中国金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黔西南州水
务局网站(http://www.qxn.gov.cn)进行公示。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集中地点:黔西南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
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体检(复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中国金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水务局网站(http://www.qxn.gov.cn)和州水务局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由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凡经黔西南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州水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未尽事宜由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4758(州水务局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9—3330663(州水务局纪检组)
黔西南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8日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精神,经研究,黔西南州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1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水务局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考调工作的组织和上报工作。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三、考调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满两年及以上,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违纪记录;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报考情形的不予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水务局(贵州省兴义市盘江西路3号)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859-3224975、3224758
3.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并同时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4) 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州直单位除外)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5)报考人员交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6)《黔西南州水务局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按报名人数至少达到2: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的考调计划。
六、考试形式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黔西南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黔西南州水务局五楼会议室。
3、面试成绩在中国金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黔西南州水
务局网站(http://www.qxn.gov.cn)进行公示。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集中地点:黔西南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
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体检(复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中国金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水务局网站(http://www.qxn.gov.cn)和州水务局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由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凡经黔西南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州水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未尽事宜由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4758(州水务局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9—3330663(州水务局纪检组)
黔西南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