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网民散布疫情谣言和不当言论被行政处罚
这段时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一些网民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22日以来,兴义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了3起利用网络散布疫情谣言违法案件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1月28日,兴义网民车某某、刘某某分别编造信息,“明天开始不准杀猪杀牛出售”,“刚刚从武汉回来,可能要去窜下门,看见我朋友圈的每人给我转500,不然我要去你家坐着咳”,在微信朋友圈发布。
车某某
因为我今天去买肉的时候 听到说没有肉了 本来之前我也是做香肠腊肉代理的 本来是年后不发货了的 刚好今天又说从今天开始恢复发货 我就在群里发了一条 把我听到的这个发了一条 就说我也可以开始发货了
经调查,车某某、刘某某发布的言论均不属实,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兴义市公安局已对违法行为人车某某、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刘某某
不正当地发了个朋友圈 引起了不必要的议论 当时不知道会这么严重 闲着比较无聊 就想博一下眼球 然后就复制了就发在朋友圈了 你到底去过武汉没有 我没有 我没有去过 你发布这个消息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 是虚假的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兴义公安局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狠抓落实,积极配合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教育引导工作。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密切加强巡查网上舆情动态,针对网上出现的疫情谣言,及时发现处置,对故意编造谣言、制造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落地查人,依法打击。截止目前,兴义市公安局已依法处置编造、传播谣言、制造谣言,行政拘留3人,教育训诫11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打击,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作者:王霞 沙耀文 韦园园 通讯员:杨仁智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