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西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黔西南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黔西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州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黔西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黔西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州委五届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纲要提出的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符合我州州情,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引领未来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全州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加速发展的愿望,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
会议指出,加快发展是实现我州总体小康的关键,是人民群众共同的迫切愿望。要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紧扣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突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州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强“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努力实现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