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作风建设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紧密结合,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深入基层调研等制度。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整治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许多地方和部门还结合实际开展作风建设年、治理庸懒散等专项活动。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着力解决高等学校在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公共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三)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涉案人员职级不高但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3759件,结案6390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8429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584人。全国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81391件,涉案金额222.03亿元。坚决查处了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建立健全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成功将赖昌星等一批外逃的重大案件涉案人员缉捕归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信访举报渠道更加畅通,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广泛宣传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和成果经验,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建立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引导机制。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廉政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颁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制定或修订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规定,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五)健全制约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函询等制度。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及一系列配套文件,巡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健全,巡视监督网络初步形成,监督效能有新的提高。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10年以来全国共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8227人。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全面实行,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加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积极推行。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入开展。各项公开制度的实施和完善,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为人民群众更好行使民主权利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