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邮政原办公室主任受审 涉侵吞公款500多万元
湖北省邮政公司原办公室主任莎某因腐败遭人举报,检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侵吞公款,其家庭财产超过500万元,因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莎某被判处十五年徒刑。他提出上诉,该案经高院发回重审,昨天莎某在中院过堂。
据检方指控:莎某在湖北省邮政公司任职期间,曾担任办公室主任、新闻中心主任、中国邮政报湖北站站长等多项职务。在任职期间,莎某多次利用其负责单位宣传之便,与广告公司虚签广告宣传合同;他还假借下属家属的身份注册了广告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共通过虚假合同骗取公款超过100万元。
莎某不仅虚开合同侵吞公款,还曾开具10多份假发票,报销公款20余万元。在与下属单位及部门往来过程中,他还强拉赞助费、截留新闻信息奖励、将返还订报款据为己有,获得不法收入20余万。
虽已查明以上犯罪事实,但莎某的家庭财产超过500万元,与其收入严重不符。莎某昨辩称,自己的巨额财产有合法来源:收入部分没有计入自己的公休假补贴、到各地区邮政局授课的讲课费、自己炒邮品的收入及子女收的红包。和上次庭审一样,他说这是患病的弟弟放弃治疗,临终前赠送的。
该案将择期宣判。(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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