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一村妇烧苞谷渣引发森林火灾被公诉
亮点黔西南讯 黄某系望谟县油迈乡纳王村一组村民,因做农活燃烧苞谷渣引发森林火灾,其因涉嫌失火罪。昨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受理了这起失火刑事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4月18日16时许,黄某在本村加饶坡自家芭蕉地做农活烧苞谷渣,由于天干风大,引起森林火灾。经林业部门测算,过火林地面积53亩,造成经济损失10116.30元。案发次日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黄某由于生产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对黄某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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