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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黔西南州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77人

2014年01月15日 09:03:36来源:中国黔西南 作者:彭高琴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州检察机关在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实现了我州反贪工作转型发展。

  2013年,全州检察机关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州委安排,切实把“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求贯穿于反贪污贿赂工作始终,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3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4件7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5件8人,受贿案22件22人,大案64件67人,商业贿赂案件61件68人,工程建设领域案件61件61人,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39件4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70万余元。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面对中央、省委、州委对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州检察院党组深感责任重大。“方向已经明确,具体该怎么走?”州检察院检察长杨光杰深思后提出:“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的工作思路全面部署反贪工作。因部署和实施有力,2013年,全州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亮点频现:
  ——在加大查处行贿案件上取得新突破。在查办领导干部受贿案件的同时,加大了对行贿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贿赂案件68件,其中行贿案46件,行贿案件涉案金额1400万余元,涉及多头行贿,多次行贿国家公职人员的犯罪多发,通过加大对行贿案件的查处,从源头上遏制了受贿案件的高发。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所谓“老虎”,主要是指检察机关重点打击的大案要案。这些大案要案,或涉案金额大或涉案人员职级高,社会影响大,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历来都是检察机关的打击重点。针对大要案查办难度大、阻力大的特点,全省反贪部门积极运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统一指挥侦查活动、统一调配侦查人员、统一使用侦查资源,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摸牌初查,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39件42人,其中有涉案金额几十万的大案。查办了住建系统安置区建设工程、廉租房小区建设工程、福利院建设中窝串案10件10人。
  在打“老虎”的同时,也重视铲除“苍蝇”式腐败。“苍蝇”式腐败,虽不像大案要案那样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但它们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感受最为深刻也最为痛绝,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败坏社会风气。2013年以来,全州反贪部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从本地实际出发,深入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查办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查办了4名村干部在征地补偿过程中贪污农民补偿款5.57万元案,在查办案件时及时追缴赃款,并将追缴的赃款发还给村民。
  ——抓好项目建设中的反贪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全州经济发展大局,结合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5个100”工程建设,发挥反贪部门打击犯罪的职能,开展“百日助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行动。活动开展后,全州反贪部门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的模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所属辖区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仔细摸排,变“坐等案件”为“主动上门”,通过对工程建设领域权钱交易的“潜规则”进行深度分析,打开案件突破口。全年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61件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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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黔西南州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77人

中国黔西南 | 2014年01月15日 09:03:36 | 彭高琴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州检察机关在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实现了我州反贪工作转型发展。

  2013年,全州检察机关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州委安排,切实把“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求贯穿于反贪污贿赂工作始终,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3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4件7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5件8人,受贿案22件22人,大案64件67人,商业贿赂案件61件68人,工程建设领域案件61件61人,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39件4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70万余元。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面对中央、省委、州委对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州检察院党组深感责任重大。“方向已经明确,具体该怎么走?”州检察院检察长杨光杰深思后提出:“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的工作思路全面部署反贪工作。因部署和实施有力,2013年,全州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亮点频现:
  ——在加大查处行贿案件上取得新突破。在查办领导干部受贿案件的同时,加大了对行贿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贿赂案件68件,其中行贿案46件,行贿案件涉案金额1400万余元,涉及多头行贿,多次行贿国家公职人员的犯罪多发,通过加大对行贿案件的查处,从源头上遏制了受贿案件的高发。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所谓“老虎”,主要是指检察机关重点打击的大案要案。这些大案要案,或涉案金额大或涉案人员职级高,社会影响大,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历来都是检察机关的打击重点。针对大要案查办难度大、阻力大的特点,全省反贪部门积极运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统一指挥侦查活动、统一调配侦查人员、统一使用侦查资源,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摸牌初查,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39件42人,其中有涉案金额几十万的大案。查办了住建系统安置区建设工程、廉租房小区建设工程、福利院建设中窝串案10件10人。
  在打“老虎”的同时,也重视铲除“苍蝇”式腐败。“苍蝇”式腐败,虽不像大案要案那样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但它们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感受最为深刻也最为痛绝,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败坏社会风气。2013年以来,全州反贪部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从本地实际出发,深入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查办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查办了4名村干部在征地补偿过程中贪污农民补偿款5.57万元案,在查办案件时及时追缴赃款,并将追缴的赃款发还给村民。
  ——抓好项目建设中的反贪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全州经济发展大局,结合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5个100”工程建设,发挥反贪部门打击犯罪的职能,开展“百日助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行动。活动开展后,全州反贪部门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的模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所属辖区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仔细摸排,变“坐等案件”为“主动上门”,通过对工程建设领域权钱交易的“潜规则”进行深度分析,打开案件突破口。全年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61件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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