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0月1日起实施“五证合一”改革 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从10月1日起,对住所设在贵州省内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频道推荐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从10月1日起,对住所设在贵州省内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频道推荐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从10月1日起,对住所设在贵州省内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声明:转载此文的目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ldqxnw@163.com),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谢谢!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