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工遭欠薪 老板说没干满一月不发工资
2016-07-31 10:56:40来源:南方网 作者:
原标题: 大学生打工遭欠薪老板说没干满一月不发工资
眼下正是暑期,不少大学生通过各种形式去参加暑期实践,一来可以多了解社会,二来还能给自己赚点零花钱。
今年才读大一的小赵就是这么想的。可最近,小赵却挺郁闷,暑期应聘了一家小公司当销售员,工作半个月左右就提出辞职,可是,在与公司结算兼职薪酬时,对方却以没干满一个月为由,拒绝支付小赵和同伴工钱。
[当事人讲述]
暑期打工因未干满一个月,企业拒付薪酬
小赵和小余是初中同学,前不久,小余在出游时认识了宁波拓尔星有限公司的范先生,他也算是这个公司里的负责人。
得知小余和同学正准备找份暑期兼职,范先生便说,自己公司正打算招一些暑期工,让小余和同学可以来试试。
小余和小赵一番商量后,两人找到这家公司,她们提出公司可否包住,老板同意了,并让小余再找几个同学,到时候租一起,另外,每人每个月再给2100元工资。
6月20日左右,小余和小赵就过去了,同时还带了另外4名同学过去实习,当天,公司给她们安排到租来的宿舍。
做了半个月后,小赵她们发现,每天要对着电脑做销售挺累的,而且,公司也没有饭贴,于是,两人从公司安排的宿舍搬出,并跟范先生提出辞职。
7月13日,小赵和小余找到范先生要求结算兼职酬薪,起先,范先生说要跟总公司打招呼再说,可是,等了一周后,范先生却在微信里告知小赵和小余,因她们二人没有做满一个月,所以没有工资。
同学无人提要求,女大学生也放弃签协议
事后,小赵和小余一直与公司交涉,前两天,范先生提出只发500元,另外费用扣除作为房租。她们二人觉得难以接受,问公司方面能否每个人给700元,范先生拒绝了这一要求。
小赵回忆,她们是6月28日报到的,第二天公司就安排培训,学习如何进行微信销售和网络销售,如何与顾客进行沟通,培训三天后再让她们慢慢熟悉业务,让她们用公司工作微信号去添加客户资源。
其间,小赵有提出要签一份协议,起初范先生答应,可事后又不了了之了。“范先生说,你们当中有人提出签协议,要签也是可以的,但是,我认为合同没有必要,毕竟是暑期实习,如果你们信得过我的话。”
听了范先生一番话,其他人也没再吱声,眼见只有自己一个人坚持签协议,说服力太小了,小赵也就放弃了这一要求。
[企业老板回应]
起诉投诉都可以,未满一月给500元已仁至义尽
宁波拓尔星有限公司位于鄞州区南都商务区民生大厦5楼,该公司只有五六个员工,是一家私人公司。
该公司负责人范先生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拓尔星公司主要是做销售的,6月中下旬认识小余,得知她和同学要找暑期兼职,自己便提出公司也在招聘,可以来试试。
双方谈拢后,公司让她们过来培训一周左右时间,总共上班也就十几天。“刚开始,她们几个人都没有怎么干活,本来我们是不给安排宿舍的,考虑到学生也确实不容易,我最终还是决定给她们六个人租了套房子,租金总共花了13000元。另外4个同学也是她们介绍来的,目前还有两个留在公司继续工作,有四个已经走了”。
“一方面,她们对公司没有贡献,没有做满一个月本来可以不给工资的,考虑到她们小女孩不容易,作为我个人自己出钱给她们每人500元,如果同意,我随时可支付,多了我也不会再给,如果她们要起诉投诉都行,反正我已经仁至义尽。”
范先生明确表示,本来这房子是租给六个人住的,如今只剩下两个人,房租照样要付给中介,既然她们说走就走,那么,这些房租的费用不可能都由公司来承担,只能从工资里扣除。
“她们说走就走,我也同意了,如果签合同了倒好办事,按照合同来没啥好说的。”范先生表示,通过这次的事情,自己也算长了记性。
[律师说法]
是雇佣关系,只要为公司工作老板就得付工资
大学生暑期打工,该如何自我保护?遇企业拒付工资该怎么办?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盛俊辉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并提出一些建议。
盛俊辉说,针对小赵小余这个案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暑期学生与公司建立的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不过只要为公司工作,公司就应当支付工资,拖欠工资也是违法的。
另外,既然公司承诺为招聘员工提供免费住宿,就应当诚实守信,不应当在员工工资中扣除房租费用。
盛律师认为,一些企业之所以拒付暑期工薪酬,主要有多方面的因素导致:
其一,大多数在校学生,社会经验匮乏,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暑期打工,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导致维权困难;其二,某些公司,可能也会钻法律空子,专门诱惑暑期学生,利用廉价劳动力,谋取暴利;其三,目前法律对暑期学生工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劳动部门没有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
(来源: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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