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了更好地保障监所在押人员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促进人性化管理,安龙县公安局领导主动与县人民医院取得联系,通过友好协商,于1月18日签订了《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疾病防治工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安龙县人民医院在看守所设立治疗室,由一名副主任医师负责,对监所在押人员实行不定期巡诊,而在押人员的日常健康检查、治疗及卫生防疫等工作则由监所内两名医学院毕业的民警负责。为确保在押人员发生重大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县医院为此设立了绿色救治通道,保证患病在押人员随到随治,费用方面则由公安局按月结算。同时,为确保在押人员住院治疗期间的安全,还在医院一楼开设一间专用病房,并加装防盗门窗来提高安全系数。在押人员住院治疗期间,由公安民警实行24小时看守。(陈 稳 卢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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