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服务“十二五”“撤县设市”工作,安龙县在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同时,用活政策,降低进城门槛,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放宽城镇落户条件,降低农民进城门槛,简化手续,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允许在城镇落户的农业人口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购房、置业在城镇规划区域内,享受城镇公共设施的,均纳入城镇人口管理。
在城镇有相对固定职业和相对固定住所半年以上、投靠居住在城镇非农业户口亲属的,可以办理非农业常住户口,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上学、就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的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难问题,稳定现有城镇人口。
争取国家、省、州重点项目使用上级用地指标,实行节约集约用地,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将地质灾害搬迁、易地移民、散居农户等搬迁到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安置,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张学潮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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