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6月13日下午第三节课时间,安龙县兴隆中学师生1000余人按教师和学生分别默写“十不准”。
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树立教职工良好形象,安龙县兴隆中学组织全体师生默写教师“十要” “十不准”和中学生“十不准”。并对默写成绩突出的教研组个各年级学生举行表彰奖励。
教师行为“十要” “十不准”内容有: 十要: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法执教;二、要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三、要提高自身素质,刻苦学习;四、要执行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五、要热爱全体学生,循循善诱;六、要勇于改革探索,严谨治学;七、要关心爱护集体,团结协作;八、要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教;九、要讲文明,树新风,为人师表;十、要坚持高尚情操,无私奉献。十不准:一、不准违背课程计划,增减课量和无教案随心所欲教课。二、不准在教学中出现科学性和知识性错误。三、不准不批改学生作业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四、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和歧视、驱赶、随意开除学生。五、不准以个人的好恶和私下“交易”给学生评分。六、不准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乱推销资料。七、不准接受学生家长请吃或为自己谋私利、办私事。八、不准说粗鲁话、酒后进课堂。九、不准穿不文雅服饰上课。十、不准参与赌博。学生默写中学生“十不准”。
经过认真评卷,英语、语文教研组分别获得默写教师“十要” “十不准” 第一、二名;七(7)岑仕欧、八(1)吴波、九(6)陈帮翠等18名同学分别获得七、八、九年级组默写中学生“十不准” 第一、二、三名。学校分别对两个成绩突出的教研组和各年级默写成就突出的学生进行了表彰奖励。
(胡学政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