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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少威胁抢劫儿童 10岁学生怕被杀10次偷钱来满足

   亮点黔西南讯  盯住年幼儿童家里有钱,利用其胆小怕杀不敢告发心理,在短短一个月之内连续持刀对其威胁、抢劫10次,抢劫金额4000多元。两少年因涉嫌抢劫罪被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10月9日,安龙县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了此案。

    校园周边一直是盗抢案件高发区域。去年以来,年仅17岁的黄某伙同他人一直游荡于黔西南州安龙县龙广镇的校园周边伺机作案,2010年10月31日14时许,黄某伙同汤某驾驶一辆红色女式两轮摩托车在龙广镇环城路“龙腾山庄”门口将龙广二中学生袁某身上的200元现金抢走。作案后二人立即驾驶摩托车往龙广街上方向逃窜。15时许龙广派出所民警立即带报案人到龙广街上对二人进行查找,在龙广镇龙泉路上将嫌疑人汤某抓获,黄某逃窜;因未成年且系初犯,汤某后被安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三年。

    负案在逃的黄某依然胆大妄为,于今年6月再次伙同另一年仅15岁少年郑某盯上一年仅10岁的龙广小学生,短短一个月内在龙广镇塘坊村附近持刀对其施加威胁并实施抢劫整整10次,共计抢劫该幼童因害怕被其二人杀死而次次不断地从母亲处悄悄偷来的现金4250余元,后因该幼童母亲发现并报警,其二人终被安龙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经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并依法提起公诉,10月9日,安龙县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此案,等待两少年的即将是法律的惩处。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少年犯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放火、贩毒、投放危险物质和爆炸等八类犯罪,是要担负刑事责任的。

                                                          (茫 戈 秦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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