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安龙一男子将他人刚掉地上的一沓钱捡起拔腿就跑,可没想到的是,这一幕正好被监控拍下。12月6日,黔西南州安龙县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4月1日中午13时许,安龙某服装店女店主周某在店门口验货付款,不慎将包内两沓货款掉在人行道上,她正要捡起时,被正好路过此处的一陌生男子看见,该男子迅速从地上拿起一沓钱(2700元)拔腿就跑,周某见状在后面追,没追出50米,该男子就消失在人群中。
“因为事发太突然,只看到夺钱者是一名男子,其他的我还没看清楚,那人就跑得不见了。”周某向警方说。
没想到的是,周女士在大街上被人抢夺的情景,正好被附近某金融单位营业窗口的监控设备拍了下来。
警方接到周女士报案后,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陆某并将其抓获归案。33岁的陆某对自己的抢夺行为供认不讳。
法庭上,陆某对供述机关的指控有意见。辩解称自己不是抢夺周某的钱,而是捡到的。当法庭播放案发时监控录相拍下的证据时,陆某随即低下了头。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夺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