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男子醉驾超员又超速 致亲友一死五伤被逮捕
亮点黔西南讯 无视法律规定,酒后驾驶小货车超员载客,而且严重超速行驶,追尾前面行驶的摩托,一齐翻下路坎酿成交通事故,致自己的堂兄死亡,另外5人受伤,车辆也严重损坏。2月9日,经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醉酒驾驶人许先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1月29日,农历大年初七,家家户户都还沉浸在新年的喜庆中,但是,对于许某勇及其家人来说,喜庆的日子却在这天下午打了个结——在从安龙乘坐堂弟的双排座小货车归家的途中,喝醉了酒的堂弟驾驶着飞奔的汽车没能把他送回家,却将他送上了通往天堂的路,当这个正值壮年的汉子生命终结的时候,这个美满幸福的家庭也陷入了悲剧。然而,受此打击的还不只他们一家,还有在事故中受伤的其他人和他们的家庭。
据公安机关侦查,1月29日下午18时许,家住安龙县平乐乡的犯罪嫌疑人许先超饮酒后驾驶其轻型普通双排座小货车(核载5人)从安龙出发返家,车上除载水泥、米糠、黄豆和包谷等货物外,还顺便搭载了9人,其中就有自己的堂兄许某勇等人。刚一出城,许先超就驾驶车辆飞速狂奔,当行至20313线57KM+580M处时,即与前面同向行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由于处置不当,两车几乎同时翻至道路右侧坎下,致使许某勇当场死亡,其他5人受伤。
公安机关还依法查明,许先超的血清经兴义市人民医院检验,每100ml中乙醇含量为102mg。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许先超的行为明显系醉酒驾驶。
交通事故猛于虎,醉酒驾车更甚之,劝世人珍惜生命,切莫路上醉中行!
(黄亨翎 杜龙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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