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两只船事情败露杀人 安龙破获一起无名女尸案
亮点黔西南讯 2012年3月18日晚19时30分,在黔西南州公安局技侦支队的大力协助下,黔西南州安龙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曾孔阳,县公安局副局长顾云邦、副政委张俊等领导亲自带领刑侦、特(巡)警、交警、指挥中心等部门民警在国道324线白岩湾路段设卡抓获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1岁,安龙县人)。至此,安龙县“3.15”命案成功告破。
2012年3月15日上午10时,安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本局新安城东派出所电话,报称在新安镇招堤3号长亭水池内发现1具无名女尸。接报后,县公安局立即启动侦破命案工作机制,曾孔阳局长,符治华政委、顾云邦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杜思龙带领侦查、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与先期赶到的城东派出所民警会合,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经初步调查和解剖检验,该女尸年龄为18-30岁,怀孕6个月左右,死亡时间应在2012年3月14日20时至3月15日4时之间,系他杀死亡。通过缜密侦察,查清了被害人名叫潘某某(女,18岁,安龙县人),通过对被害人社会关系的排查,曾与其谈过恋爱并产生情感纠葛的刘某逐步浮出水面,通过进一步的侦察,确定了刘某有重大嫌疑。通过工作获知,在云南昆明市发现了刘某的行迹,局领导及办案民警迅速协调州局技侦部门支持,赶赴昆明实施抓捕。但民警还未赶到昆明,情报显示刘某又在返回安龙的途中了。18日傍晚,在州局技侦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局领导的亲自调度指挥下,刑侦、特巡警、交警、指挥中心等部门民警在国道324线白岩湾路段张网以待,并成功在一辆兴义开往安龙的客车上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
经工作查明,被害人潘某某与刘某恋爱期间发生两性关系并致潘怀孕,后刘某又与韦某某恋爱,潘某一直要求与刘结婚或是刘出钱做人流手术,均被刘拒绝,还对潘恶语中伤。在潘某某的多次要求下,刘某产生杀害潘的心理。2012年3月15日凌晨,刘某通过短信将潘某某约出门带到招堤风景区三号亭,在该亭三楼采取卡脖子等方式致潘死亡,后将潘某某尸体拖至亭下水沟内抛尸潜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安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顾吉林 陈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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