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殴他人已是不该 拘禁侮辱更触犯刑法
亮点黔西南讯 因怀疑别人曾参与伤害自己,在同伙的通风报信下,纠集他人持械将两学生赌在学校门口乱打一通仍不解气,强行带离现场,用面包车转移至僻静处进行侮辱和殴打,时间长达6小时。近日,家住安龙县新安镇某村的刘某被安龙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批准逮捕。
嫌疑人刘某于2012年3月7日从朋友处得知,其之前在安龙县新安镇博客网吧被人砍伤时,当时的在场人王某和肖某在兴义师范学院安龙校区出现。当日,刘某就邀约小龙、三毛等十余人携砍刀、钢管到兴义师范学院安龙校区寻找二人,被门卫拦不准入校。正同门卫交涉时,王、肖二人恰好骑摩托车从学校出来,刘某等人就冲过去对二人实施殴打,将二人控制后,刘某又电话叫朋友开车来接人,联系约定后,挟持王、肖二人到安龙县新安镇辉煌台球室前上车,在此过程中还一路殴打二人。从当日17时许将王、肖二人挟持到安龙县新安镇一水库处,直到当晚22时多,长达6小时之久。挟持在水库边的过程中,刘某等人用鞋带缠住二人的双手大拇指,强迫王、肖二人自行脱掉衣服裤子后,命令二人用双手抱住自己头部蹲进水中溺水,憋不住了起来又溺下,一干人等在不远处后监视,并甩石头打向二人还不许躲闪,欢得不亦乐乎;看见不远处有堆粪,又强迫二人将自己埋入粪堆只露出头颈部,多方侮辱以求解恨取乐;刘某等人对二人实施殴打及羞辱后,还将受害人肖某的手机抢走。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杜龙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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