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犯罪嫌疑人江某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今年3月以来,安龙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为推进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活动向纵深发展,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多渠道的主体宣传攻势,积极寻找新的破案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领域、行业为重点,围绕人、财、物管理权力集中的部门、环节和人员加大商业贿赂犯罪线索的梳理排查力度,2012年5月25日,在群众举报线索中梳理排查出安龙县一煤矿矿长有受贿情况,大队立即深入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江某(男,41岁,安龙县某煤矿矿长)于2012年4月至5月在安龙县某煤矿任矿长期间,帮助许某承包煤矿工程,收受施工队许某价值18万日元的摄像机一部和人民币10000元。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江某收受的摄像机和现金已追缴。
目前,江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办理工作正在进行中。(陈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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