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公安局组织销毁剧毒化学品5000余克
销毁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2012年6月28日,黔西南州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安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普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安龙县金龙公司销毁剧毒化学品5420克。
近年来,黔西南州公安机关各级治安部门在不断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力度的同时并认真开展剧毒化学品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通过工作,安龙县治安大队收缴了兴义贵州醇酒厂原在戈塘金矿企业被关闭时遗留的氰化钾2310克(含瓶重)、氰化钠1460克(含瓶重);普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收缴了普安县楼下镇泥堡金矿关闭时遗留的氰化钾1650克(含瓶重)。为消除隐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黔西南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决定及时组织进行销毁。在安龙县金龙黄金有限公司(黄金生产企业)的大力支持下,于6月28日14时许,在安龙县金龙黄金有限公司(戈塘镇)制药房内由该公司技术人员进行销毁,治安支队治安管理大队蒲晋大队长亲临现场作销毁业务技术指导;治安支队民警王权友、安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王凯、普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刘作举等现场见证了销毁过程。
通过此次销毁,及时消除了隐患,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顾吉林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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