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了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确保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推进,近日,黔西南州安龙县委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出台文件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限期落实计划生育节(绝)育措施。
文件规定,凡夫妇双方或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落实避孕节(绝)育措施:一、夫妇双方已生育1个子女的,应落实上环手术。二、夫妇双方已生育2个子女的,应落实结扎手术。三、夫妇双方再婚后生育子女,现有子女数合并计算为2个及以上的,应落实结扎手术。以上对象必须于2012年8月31日前到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或本乡镇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站落实相应手术。逾期不落实的,由所在单位按照省、州、县文件规定停发当事人工资,直至落实相应手术为止,期间停发的工资不予补发(停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日工资从8月31日起到落实手术天数)。
文件还规定,县直各有关部门不仅要督促本单位相关干部职工落实相应手术,而且还要督促下属乡镇相关单位干部职工落实手术。否则,将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杜 律 报道)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