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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春节查处销售过期食品经营户10户 共罚款4.9万元

2013年02月20日 09:00:12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陈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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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检查商户经营许可证。

    亮点黔西南讯  为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繁荣稳定,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根据黔西南州工商〔2012〕5号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龙县工商局于2012年12月29日至2013年2月16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安全检查。 重点对食品、猪肉、烟花爆竹、成品油、家电、粮食市场的安全经营情况进行了督促和检查,确保了“元旦、春节”期间我县市场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检查期间,安龙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执法车13辆/次,检查县城及农村集贸市场 22 个/次,检查食品、猪肉、家电及摩托车、烟花爆竹、成品油与机油及润滑油、粮食收购与加工等市场主体 259 户/次、旅游景点2个/次。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经营户10户,并已对其立案查处,共罚款4.9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0023万元,没收物品16种319包(袋),查处无照食品加工经营户1户,罚款0.1万元.查处销售不合格化肥1件,罚款0.2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252万元。查处无照经营白酒1件,罚款0.84万元、没收0.16万元。查处销售不合格“幸福之家金汁酒”1件,罚款0.2万元、没收0.0144元。(陈清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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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春节查处销售过期食品经营户10户 共罚款4.9万元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2月20日 09:00:12 | 陈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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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检查商户经营许可证。

    亮点黔西南讯  为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繁荣稳定,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根据黔西南州工商〔2012〕5号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龙县工商局于2012年12月29日至2013年2月16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安全检查。 重点对食品、猪肉、烟花爆竹、成品油、家电、粮食市场的安全经营情况进行了督促和检查,确保了“元旦、春节”期间我县市场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检查期间,安龙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执法车13辆/次,检查县城及农村集贸市场 22 个/次,检查食品、猪肉、家电及摩托车、烟花爆竹、成品油与机油及润滑油、粮食收购与加工等市场主体 259 户/次、旅游景点2个/次。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经营户10户,并已对其立案查处,共罚款4.9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0023万元,没收物品16种319包(袋),查处无照食品加工经营户1户,罚款0.1万元.查处销售不合格化肥1件,罚款0.2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252万元。查处无照经营白酒1件,罚款0.84万元、没收0.16万元。查处销售不合格“幸福之家金汁酒”1件,罚款0.2万元、没收0.0144元。(陈清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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