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年检工作纪律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县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年检工作纪律。
2013年3月7日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组织县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关于重申年检工作纪律通知》(州工商纪监字[2013]2号)和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细则》的通知(州工商党 [2013]6号)文件精神。
通过学习,纪检组长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格遵守《六项禁令》和“八项规定”及“十不准”的处理规定,严禁在年检验照期间代收个私协会费、严禁乱收费、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二是严禁利用年检工作之便索取收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钱财、有价证券、宴请、消费娱乐等。三是要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实行一次性告知,手续齐全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情况特殊的要作好解释工作。四是要求将州局文件原文转发各工商分局认真组织学习,并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报县局纪检监察室,为促进工商系统依法履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胡燕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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